标题: 关于污水处理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3/5/2 16:03:20
留言内容:您好,我单位系市人社局属下事业单位性质教学单位,现在校师生人数为7000人左右。原校园污水经自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学校想取缔污水处理站,将污水总管直接接驳附近市政排污总管,请问手续如何办理,具体找相关哪个部门?
客服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广州市中心六区的排水接驳办理可先到广州市排水中心办理接驳条件咨询,确认周边污水管网能否排放。如周边污水管网可排放,待排放口位置确定后可向当地水务主管部门办理接驳手续。其他可咨询当地水务主管部门。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时间:2013/5/7 16: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