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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关于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5发布人:广州净水阅读人数: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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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年度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如下:

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小组成员

小组职务

姓名

公司职务

联系电话

组长

赵淑贤

书记、经理

13922772210

副组长

刘志明

副经理

13570294027

组员

谭振毅

综合部部长

13802999788

组员

黄理想

运行部部长

13570988122

组员

谢靖添

生产部部长

13560044793

组员

胡韵菲

危废管理员

18218186061

 

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2023年度危废合计产生2.65792吨,均由符合危废处置资质第三方处置单位合规处置。

2023年度,公司继续落实各项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险贮存设施满足各项环保要求,并严格落实了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危险废物均进行了规范合规的处置。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2023年度危险废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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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一)生产过程中加强生产装置的操作运行管理,确保生产平稳,控制药剂投入,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二)时刻做好危险废物的识别工作

(三)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根据危废品管理要求,建设统一的危废品仓库,加强危险废物收集,统一集中管理,分类贮存并落实仓库的防渗、防漏、防火及防盗工作

(五)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采用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的措施

四、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

    (一)危废品仓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

    (二)各类危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收集、贮存

(三)严禁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

    (四)危险废物严禁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五)严格落实落实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五、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一)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制度:转移危险废物均环保部门批准并由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

    (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规定填写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均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均设置了危险废物标签

    (四)台账登记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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